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标准》规定的技术负责人应提供与申报资质相关的个人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在审批制下,申请施工劳务资质,要到所在地的县级主管部门提交材料,由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到市级主管部门,再次进行审理。而再次审核结束后,就由省级部门进行备案公示,之后制发劳务资质证书。
劳务资质办理需要根据企业情况,进行人员招聘和材料准备。而在资质条件中,主要就是企业人员和资产方面的要求,准备起来比较简单。但是,任何一项条件不满足的话,都无法达成资质条件。
劳务资质正式申请时,我们要将申请材料递交给主管部门,以便其进行审核。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不属于新办资质,还需要提供生产经营前取得的生产许可证。
现在许多地区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企业只需要将具体资料交与相应的政府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即可。虽然是备案制,但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人员的专业、数量等指标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