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申请防雷检测资质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现场核查:气象主管机构指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实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
评审委员会评审:委托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提出评审意见。
审查:气象主管机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颁发资质证。
乙级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则可以执行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检测。这些建筑物的防雷标准要求相对较高,但低于类建筑物的要求。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经营场所: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专业人员: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有一定数量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制度: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及健全的技术、档案和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甲级资质额外条件
-人员配置: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四年以上。
-项目经验:近三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二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资质年限: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乙级资质额外条件
-人员配置: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三名;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建筑、电气、气象、通信装置检测等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认定流程
申请单位需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资质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简表、技术职称证书、经营场所证明、质量管理手册等。气象主管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现场核查和资质评审,终作出认定决定并颁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