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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骨灰下葬,省时省力

    2024-12-21 09:54:01 3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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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称埋葬。流行于世界各地。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在西欧,莫斯特期墓葬是所知早的土葬。原始公社时期,各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各家庭亦有固定的墓葬场。土葬墓一般葬一个遗体,但也有数人或氏族合葬的。土葬为葬礼中普遍采用者。

    天葬

    就是将死者的尸体喂鹫鹰。鹫鹰食后飞上天空,藏族则认为死者顺利升天。天葬在天葬场举行,各地有固定地点。人死后,停尸数日,请喇嘛念经择日送葬。天葬师随即将尸体衣服剥去,按一定程序肢解尸体,肉骨剥离。后用哨声呼来鹫,按骨、肉顺序别喂食。将屍体弃至旷野供野兽撕噬,为极多民族所采行,认为既方便又有益于死者灵魂。祆教徒多行天葬,因其视尸体为不洁。孟买之帕西人(Parsi)有所谓“静默之塔”,塔圆而高,死者被抬至塔顶,由侍者排列于环绕深坑之石台上;屍体经秃鹰撕噬数小时后仅剩骨架,侍者乃将之一一推入深坑。蒙古游牧民族视死于旷野为高贵之死,临终者尚未断气即被弃于野,供野兽吞噬;童尸或婴尸则装袋置于十字路口,首先路过者有责任将袋口解开,俾灵魂获得解放、转世。印度那加族(Naga)、澳洲中部土人及若干北美印第安人如苏族,将尸体盛妆放入鹿皮或水牛皮袋缝合,置于树上或平台上,距地2.5米(8呎)高,1年后再予埋葬。

    二次葬

    许多原始文化认为死者自人世通往冥府,中间须历经若干过程,因此死後未腐烂仍待若生人,须供饮食,留置家中,由家属陪侍。印尼人对腐屍流出之血水仔细处理,有时还以食米吸收血水;爪哇巴里岛人认为死者要经过42天才会完全离家;罗马尼亚人葬後须定期掘出骨头,儿童3年、青年5年、老人7年,以酒及水清洗後置入亚麻布袋内,送到教堂作第二次埋葬,至此丧家始能恢复一般社交往来。北美休伦族人,印第安人之一种的二次埋葬系采集体方式,每10~12年举办一次灵魂节,届时死者尸骸均移至社区墓地集中埋葬。若干南美及欧洲国家因土地不多,亦在埋葬3~5年后将骨骸掘出,置于壁龕或骨罈里,或移至公有墓地集中安葬。

    中国传统葬礼的主色调为白色和黄色,故亦有白事之称,与红事(喜事)相对。随死者的信仰和经济情况,整个过程中经常伴有有关的佛教、道教或风水仪式。

    其主要过程有:

    小殓:为尸体净身整容,穿上寿衣。这个步骤要尽早,甚至有时在断气之前就进行。因为过几个小时,由于肌肉细胞死亡,会出现称为尸僵的四肢僵硬现象,影响穿寿衣。寿衣不能用皮质,因传统认为这样死者会转世成动物。

    报丧:正式通知远近各处的亲友死亡时间、情况和葬礼安排。经常有严格的形式和顺序规定。

    奔丧:亲友携带礼品、礼金、挽联、花圈等从外地来参加葬礼。

    葬礼

    停灵:又称暂厝,将尸体在灵堂停放若干天,等待前来奔丧的亲友;同时有助于确定死亡而不是昏迷假死。灵堂可为家中房间、临时搭制的灵棚、或殡仪馆的专用房间。灵堂内设悼念条幅、死者遗像、供奉死者的食品(供品)、香、蜡烛、纸钱等。另外,在暂时不能正式安葬死者的情况下,将棺材寄放在寺庙等地,等待未来下葬,也可称作停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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