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无论哪一种,其宗旨与任务是相同的。
在临终阶段,癌症病人除了生理上的痛苦之外,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美国的一位临终关怀专家就认为“人在临死前精神上的痛苦大于肉体上的痛苦”,因此,一定要在控制和减轻患者机体上的痛苦的同时,做好临终患者的心理关怀。
病人进入濒死阶段时,开始为心理否认期,这时病人往往不承认自己病情的严重,否认自己已病入膏肓,总希望有的奇迹出现以挽救死亡。当病人得知病情确无挽救希望,预感已面临死亡时,就进入了死亡恐惧期,表现为恐惧、烦躁、暴怒。当病人确信死亡已不可避免,而且瞬间即来,此时病人反而沉静地等待死亡的来临,也就进入了接受期。
一般说来,濒死者的需求可分三个水平:①保存生命;②解除痛苦。
因此,当死亡不可避免时,病人的需求是安宁、避免骚扰,亲属随和地陪伴,给予精神安慰和寄托,对美(如花、音乐等)的需要,或者有某些特殊的需要,如写遗嘱,见见想见的人,等等。病人亲属都要尽量给予病人这些精神上的安慰和照料,使他们无痛苦地度过人生后时刻。
继圣克里斯托弗临终关怀院之后,临终关怀首先在英国得到了快速发展,英国各地参考其模式逐渐建起临终关怀院。英国卫生部制定了临终关怀院指南,并将国民医疗保险体系纳入临终关怀,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对临终关怀工作的监督。截止到 2016 年英国临终关怀院约 220 家。由于英国政府重视, 民众认知和参与程度高,服务模式多样化等特点,英国成为了世界临终关怀的典范。经济学人智库 (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EIU) 在 2010 年 40 个国家和 2015 年 80 个国家发布的死亡质量指数报告中,英国死亡质量指数均排名。继英国之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开展了临终关怀服务。1980年,美国将临终关怀纳入国家医疗保险法案。1996年美国因癌症死亡的患者中,43. 4%的人接受临终关怀服务。1999 年 50 个州中共有 43 个州以及哥伦比亚地区将临终关怀纳入了医疗援助计划。目前美国临终关怀机构有近 3650 家,且从业人员素质较高,具备专业化服务水平。在亚洲,日本是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早的国家之一。1981 年日本早的安宁疗护医院圣立三方医院在浜松成立,同年厚生省发布了《临床医生指引》,规范化指导安宁疗护实践。生命终末期患者接受安宁疗护服务可达 99% 以上,日本国民对临终放弃抢救已达成共识。目前日本的安宁疗护形式包括独立型、病院型、指导型和家庭型四种,主要着眼于家庭型居家照护。 [3]
安宁疗护与安乐死的区别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安乐死指对处于生命终末期无法救治的患者停止或使用,让其死亡结果自然发生或者无痛苦地死去。根据一般的安乐死分类方法,可分为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还可以分为自愿安乐死、非自愿安乐死和无法知悉本人意愿的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指采用积极的措施去结束垂危患者弥留在痛苦之中的生命,具体做法是给患者注射毒剂或服用毒性药品等。平时人们所说的安乐死是指积极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用人道的方式,使患有不治之症的患者在无痛苦的状态中结束生命。
安乐死与安宁疗护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比如目的都是为了减轻患者痛苦,后果都是造成患者死亡,但二者之间还是有许多区别。
社区服务模式
社区安宁疗护为终末期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机构、门诊及居家模式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应当到本区县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为终末期患者及家属提供住院、门诊、居家基本服务,满足患者及家属在身体、心理、社会及精神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