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的用工平台能长久吗?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灵活用工是国家认可的,支持新的用工形式的发展。至于灵活用工平台能否长期存在,则与平台本身的发展有关。如果该平台下属企业在灵活用工方面存在劳动纠纷和合同纠纷,则应引起重视。此外,资质是否齐全和正式也非常重要。如果是一个不合规的平台,自然就没有发展。
自我兼职
自我兼职:指出口单位建议员工向接受单位或员工自发向接受单位提供劳动。出口单位与接受单位之间没有相关协议关系。在此期间,员工将在新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接受单位可以签订以下三种类型的合同:
1)劳务合同
这种劳动+劳动模式,实施管理、工资支付、工伤由接受单位承担,社会保障由出口单位承担。当然,出口单位可以选择在此期间暂停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因此工伤风险可以通过协商由出口单位承担。但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事实劳动关系风险。
2)非全职日劳动关系
在这种全日制+兼职双重劳动关系模式下,接受单位负责员工的实施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障支付和工伤责任。
3)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
在这种双重劳动关系下,接受单位还负责员工的实施管理、工资支付、社会保障支付和工伤责任。
在“兼职”共享员工下,输出单位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和《劳动合同暂停协议》,明确疫情意见中的工资待遇和社保缴纳情况。接受单位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兼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明确共享期限、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地点、劳动保护等。
灵活就业人员也将面临以下问题:
1.服务费结算不及时;
2.不能核实企业的真实信息,从而导致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
3.个人纳税意识薄弱。
灵活用工的优缺点是什么?
优点:降低企业成本,包括社会保险公积金、残疾保险、解雇经济补偿等。提高企业效率,通过更灵活的就业方式提高企业的灵活性和风险抵抗力;解决企业用工需求,可以有效解决员工不愿缴纳社保、支出佣金无法取得发票等问题。
缺点:灵活用工,不签劳动合同,不交五险一金,对人才的吸引力降低,企业招聘难度增加;工作没有保障,员工没有归属感,稳定性差,流失率高,培养成本高;一些灵活的用工形式很容易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具有很高的法律风险。
后,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灵活用工,也不是所有的个人都适合灵活用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制合适的就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