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体系检验的要点:
1、图纸、材料的检查:初始规划图纸、消防施工图纸、规划变更及竣工图,火灾探测器、报警操控器、火灾显现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操控设备等首要设备及线路的功能指标的材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检验记载、报警体系检测报告等。
2、体系归纳性功能实验:火灾探测器模拟报警实验及核实编码,火灾报警操控器和火灾显现盘的自检等其他功能、电源转化、消音、复位操作、电源容量、电源电功能,联动操控设备的故障报警、自检、操控、火灾信号接纳功能和电源容量、电功能检,核实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编码。
面对复杂的消防形势和繁重的消防任务,除规范施工管理教育外,各地区还不断吸收各地资金流入,有利于消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保护。近年来,我国的消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消防救援工作无所畏惧地向前迈进,表明消防合作是有效的。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与保安监控室、综合控制室等合用,并保证专人24小时值班。
1.仅有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
2.消防设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消防设计具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大型建筑群或超高层,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4.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5.消防设计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值班、维修人员都要占有一定的空间。为便于设计和使用,又不致造成浪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消防控制室内控制设备的布置作了明确规定:
1.盘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米,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米。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消防设计控制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
3.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米。
4.控制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米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米的通道。
5.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消防设计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米~1.8米,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