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的概念早是在美国形成的,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原意为“实物分配”或“货物配送”。1963年被引入日本,日文意思是“物的流通”。20世纪70年代后,日本的“物流”一词逐渐取代了“物的流通”。
中国的“物流”一词是从日文资料引进来的外来词,源于日文资料中对“Logistics”一词的翻译“物流”。
提货发运:1、检查车辆情况。2、按时到达客户提货仓库。3、办理提货手续。4、提货,盖好车棚,锁好箱门。5、办好出厂手续。6、电话通知收货客户预达时间。
在途追踪:1、建立收货客户档案。2、司机及时反馈途中信息。3、与收货客户电话联系送货情况。4、填写跟踪记录。5、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客户联系
托运单
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收货单
受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