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是指航空承运人使用航空器,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托运人支付货物运输费用的合同。航空货物运输的承运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实施货物运送的人,主要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邮件或货物的企业法人。托运人是指要求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具备托运条件的货物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个人;收货人是指货物通过民用航空器被运送到指定地点后,提取货物的人。收货人可以是托运人,也可以是托运人以外的第三人。
制作注意
⑴货运单只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不是特权凭证上,不可以转让,在货运单的正面有“不可转让”(NOT NEGOTIABLE)字样。
⑵货运单可用于单一种类货物的运输,也可以用于不同种类货物的集合运输。可用于单程运输,也可以用于联程运输。
⑶一张运单可以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托运的由承运人运往同一目的站的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
⑷托运人对填开的货物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由于货运单上所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合规定,或不完整、不正确,给承运人或其他人造成的损失,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⑸运单的有效期:当货物运至目的地,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货运单交付联上签字认可后,货运单作为运输契约凭证的有效期即告结束。作为运输契约,其作为法律依据的有效期应延伸至运输停止后的两年内有效。
⑹全套正本:空运单必须提交注明“托运人/发货人正本”的那一联,即使信用证要求全套正本空运单地,也只要提交托运人联即可
普通服务范围:
A、办理成都至全国各地行李托运、铁路快件、铁路行包等业务
B、办理成都至北京、广州、成都以及全国各地公路运输,大、中、小城市均可到达
C、办理成都至全国各地长途包车、空车配载业务
D、办理货物仓储
E、办理成都至全国各地的特快专递业务
请不要接受口头报价,应索取您所预定服务项目的明细报价单。
●请不要 以为所有目的港费用都会包含在报价当中,除非明确说明。每项费用都应列举并说明,避免提货时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请不要 以为您托运的物品已自动被保险。保险通常需要额外的费用,您可在托运之时决定是否投保以及投保的类别,保险条款应提前了解清楚。投保的物品如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将可得到保险公司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