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就是在购房过程中,下家首付不足时,由所谓的“款服务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拿出资金,帮下家补足首付款以帮助完成购房的行为。当然,借款人要收取2%至5%的“垫款”手续费,说得通俗一点,这种“垫资”行为类似民间高利贷。
垫资的资金,本质上来讲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应由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以供支付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但发包方通过约定不支付,转而由承包方自筹资金垫资周转。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律是保护垫资者合法利益的。
个人无抵押贷款是指个人客户无需提供任何抵押物或担保人,根据客户的信用、资信、收入等各方面情况,银行给出相应的贷款额度,可用于装修、购车、旅游、教育等其他消费性用途。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者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