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灯光是演出空间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情节的发展对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场景进行的视觉环境的灯光设计,并有目的将设计意图以视觉形象的方式再现给观众的艺术创作。应该、系统的考虑人物和情节的空间造型,严谨地遵循造型规律,运用好手段。
把握舞台气氛构成关系
(A)亮度关系--明亮程度的制订/透视/明者抢前、暗者退后/明暗对比控制/高调-强调重点/低调-效果显著
(B)色彩关系--现实/装饰/饱和度/色温/原色对比-间色对比
(C)时空关系--时间色彩变化/光区空间变化/透视感/距离感
(D)观演关系--情感交流/心理共鸣
(E)形式关系--自然/夸张/抽象
(F)审美关系--与演出和揩的创作;审美的标准与/表现效果/素养
(G)主观客观关系--主观表现情节的构想;客观再现演出灯光的空间构成
(H)主次关系--重点人物与非重点人物,人与景的效果-人亮与景亮;强调重点-减弱非重点,局部支点-整体演区
(I)情境关系--同一场景可产生不同灯的光效果,做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
(J)创作语汇关系--有自主创意的;与情节密切相关的;连续画面的灯光构成效果
作为当前舞台美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舞台灯光已融入舞美创作风格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灯光艺术已成为舞台演出中的主要手段,体现出的艺术效果:“光可以解释戏剧人物的思想、情感、心灵,创造人物的精神意境,运用各种光的色彩,光的明暗对比,以及不同的光位、光影、光束等,投入戏剧情感的波涛中参与表演。现代灯光设计可以将简练的布景赋予丰富的感情,随着剧情的进展,情境的转移、时空的更迭、矛盾的激烈冲突,都可以看到灯光在相同布景条件下产生的丰富变化,使舞台景物有了生命,更将人物的心灵世界化为有情的光、色传达给观众。灯光是舞台的灵魂,舞台灯光效果讲究现场美,让观众在剧场得到一种真实感的享受。
舞台灯具按光学结构可分为泛光灯、聚光灯和幻灯三类;按舞台上安装的部位则又有面光、耳光、脚光、柱光、顶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动光之分。泛光系统是指可以发出均匀柔和的光线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灯光的灯具。单独的泛光灯、顶排灯、脚灯和幕灯等一般用于照亮天幕、绘画布景或演区。聚光系统指能发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区范围的灯具。一般是用折射原理,通过透镜投出不同的光斑。如用螺纹柔光镜头则能产生边缘柔和的光斑。采用反射光学结构取得聚光效果的灯叫回光灯。幻灯系统是在聚光灯具前再加一组物镜使其投光成像。这种幻灯又可分为:①利用幻灯片成像的投景幻灯;②通过转动的圆盘式链带把云、水、火等活动形象投在景物上的投景幻灯;③利用长焦距物镜使小光斑清晰成像。突出主角形象的追光灯;④椭球面凹镜名为造型灯的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