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Money Order)是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汇票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的。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相距遥远,所用货币各异,不能像国内贸易那样方便地进行结算。从出口方发运货物到进口方收到货物,中间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在这段时间一定有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信用,不是进口商提供货款,就是出口商赊销货物。若没有强有力中介人担保,进口商怕付了款收不到货,出口商怕发了货收不到款,这种国际贸易就难以顺利进行。后来银行参与国际贸易,作为进出口双方的中介人,进口商通过开证行向出口商开出信用证,向出口商担保:货物运出后,只要出口商按时向议付行提交全套信用证单据就可以收到货款;议付行开出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发到开证行,开证行保证见到议付行汇票及全套信用证单据后付款,同时又向进口商担保,能及时收到他们所进口的货物单据,到港口提货。
提示
提示(Presentation)是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是持票人要求取得票据权利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
承兑
承兑(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承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Accepted)”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务人的地位承担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责任。
一看用纸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第三联为打字纸。银行汇票第二联采用印有出票行行徽水印纸。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统一采用人民银行行徽水印纸。
二看颜色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有色荧光行徽及标记在自然光下颜色鲜红纯正,在紫外线照射下显示鲜明。
三看暗记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无色荧光暗记以目视看不见为准,紫外线光下图案清晰。
四看规格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纸张大小标准,规格为100×175mm。
五看填写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小写金额必须是用压数机压的数;必须有签发行钢印,且钢印的行号与出票行行号相符;出票日期年月日必须是 大写;必须有签发行经办人员名单;银行汇票在“多余金额”栏上方有密押数字;银行承兑汇票还须有付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名章。
如果发现汇票可疑,应及时送当地银行进行鉴定,当通过鉴定确属假汇票时,应迅速报告当地人民银行及公安部门,以确保国家和个人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