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原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明确2019年2月1日起增设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2] 。
高级工程师评审学历工作条件
1、获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满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无法申报高级职称资料,建议进修本科学历;
5、有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考出满5年,可评审高级职称。
评定标准:
学术水平: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本专业有较深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的复杂问题。
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在本专业岗位上担任中级职称一定年限。
工作业绩:具备较好的工作业绩,包括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论文与著作:具备一定的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通常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
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能独立指导和培养下一级职称的人才。
职称评审的流程
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考核评级,通过公平、工作的评审工作选拔且专业的人才。职称评审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公告评审标准和要求:评审机构根据不同行业、专业和职业领域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评审标准和要求,包括申报条件、评审指标、评分标准等。
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申报人员根据评审要求,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证明、工作经历、成果奖励、论文著作等方面的材料。
审核材料:评审机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根据评审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组织评审: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筛选的申报人员进行面试和答辩,评估其实际水平和能力,并给出相应的评分和建议。
公示和颁发证书:评审结果公示后,申报人员如果没有异议,则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称证书和职务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