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编排:
1、 封面:项目名称、消防设计文件、设计单位、日期
2、 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说明: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设计单位:
3、 装修地点:
二、 设计依据:
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1、 按业主认可布局方案及装饰报价。
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4、 国家与北京有关的政策法规、规范等。 年版) 年版)
三、 设计总指标:
1、 总建筑面积:
2、 建筑高度:
3、 建筑层数:
4、 装修面积:
5、 装修层数:
四、 消防设计说明:
(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五、 采用新技术情况:
六、 消防图纸设计审批时需要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七、 装修所用材料机燃烧性能等级:
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注:报审蓝图每一张都盖有资质设计院的年度报审章,消防设计文件每一张都盖有资质设计院的年度报审章及公章)
人们的消防意识越来越高,由于设备以及环境的不断变化,长期使用,其消防问题也存在一定的隐患,这就需要对场所的消防进行一定的改造设计,从而保证人们的使用,延长场所的使用寿命。
(一) 、消防改造设计依据:
1、业主提供的建设平面图;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6、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消防改造设计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规范和有关政策;
2、建筑结构材料,装饰材料等均采用非燃烧材料;
3、消防设备选用精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部分检验合格的产品,并要求可靠、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报开工—消防报审开工手续
1、 建设单位盖章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单位委托书、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
3、 设计单位盖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消防设计专篇。
4、 施工所在建筑的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5、 消防报审图纸说明中的各种图纸,晒成蓝图并装订(A3-A0幅面,按规定的比例-消防审图人员用比例尺测量,故使用比例尺上有的比例),在封面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设计资质章,在每页加盖设计资质章。
报现场—消防报审现场手续
1. 报现场需填写《施工现场报审备案表》并盖章
2. 施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施工组织设计、用火用电制度、消防协议并盖章。
拿到开工证后,备齐上述文件到施工所在地消防处办理报审现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