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制阶段
所谓一妻, 指的是嫡妻只许一个,这是由于宗法制十分重视嫡庶之别所决定的。嫡庶无别,嫡长子继承宗祧和爵位的原则就无法维持,势必导致整个宗法的混乱。然而,在中国几千年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家庭秩序。所以,准确地说一夫一妻制在中国古代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中国古代允许取妾的初衷并非为了男子享乐,而是为了确保家族的延续。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往往会使继承人的存在成为问题。因此,为了“上事宗庙,下继后世”这一婚姻的根本目的不致落空,就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合法补充形式———媵妾制度,也就是说这一制度的出发点是为了能够延续宗族的血脉
中国《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公布实施以来,只是在1981年1月1日进行过一次修改,但在2020年制定了新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旧的《婚姻法》也同时废止。《民法典》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更关注社会民生诉求,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回应了时代的呼声和人民关注的社会生活热点,贯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结婚、离婚、家庭关系、收养方面都做出了符合时代变化的调整,进一步保护了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治理水平
在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认为双方结婚男生需要向女方家庭支付彩礼,现在更多演变成了明码标价的钱。高昂的彩礼也使男青年面临巨大的结婚成本,这也是农村地区男青年初婚年龄提升的主要外部因素,甚至出现了“因婚返贫”现象 。但有的学者也认为,彩礼和嫁妆除了具有经济意义,还主要有婚姻文化意义,即它是作为一种婚姻行为规范从而成为该地婚姻文化模式的组成部分被农民接受的。这就使得彩礼具有一种强化文化认同与社会认同的意蕴与价值,这种文化伦理意义是家庭文化意义的延伸
我国的婚姻心理学家宋家玉教授在他的《把脉婚姻》一书里写道:“几乎所有的婚姻问题都和人的人格品质有关,相对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往往是夫妻双方都具有比较良好的性格特点或比较健康的人格品质,而出现问题的婚姻往往是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在个性或人格的某些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或问题,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他们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