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是:
1、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设有至少两个出口;
2、疏散路线必须满足室内远点到房门,房门到近出口或楼梯间的行走距离限值;
3、疏散方向应尽量为双向疏散,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减少袋形走道的设置;
4、选用合适的疏散楼梯形式,楼梯间应为的区域,不受烟火的侵袭,楼梯间入口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防火门保护;
5、通向地下室的楼梯间不得与地上楼梯相连,如必须相连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通过防火门出入;
火灾报警警铃及门灯安装
(1)警铃是振动性很强的讯响设备,固定螺栓上要加弹簧垫片。
(2)门灯需选用相配套的灯位盒或相应的接线盒,预埋在门上方墙内,且不应凸出墙体装饰面。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4)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消防控制室专设工作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采用共同接地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消防器材
(1)车间、库房、办公及其他建筑物内应结合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级别、保护距离、危险等级、计算单元等,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
(2)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灭火器材应定置存放,宜有器材编号,并明确管理责任人;灭火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有每(半)月检查合格的现场点检记录,并有点检人签字。
(4)消防器材前方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得挪动和破坏消防器材;用过的灭火器不应放回原处。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0.2m。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②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③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湍,接线不得超过2根;
④ 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⑤ 导线应绑扎成束;
⑥ 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