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实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废旧门窗、地板、横梁、楼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
目前,德国将回收的废弃木料分成5类,根据木料的等级和含有杂质的种类来划分。A1、A2级的回收废弃木料可用来生产人造板。使用二级废弃木料加工技术, 可经济有效地生产出满足不同应用的物料。采购这些物料的成本低,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定向刨花板生产企业在干燥这些含水率低的物料时还节省了能 耗。处理过的、已经受到污染的A3至A5级木料,是用于产生能源的好物料。不同的燃烧系统,物料的处理方式与用来生产人造板的处理方式很相似。配置类似 的二级废弃木料加工设备。
将原木完全浸泡于水中,是有效的保护方法。此方法在我国前期传统的红木家具生产就已经有使用,通常将木材存放在水中达到数月 之久,待木材表面树皮腐烂、脱落后才进行后续的加工工序。
但如果保管不当或在保管过程中不处理木材的端头和表 面,容易产生开裂等质量问题。为了减少木材在保管过程中的质量损失,还要采取以下措施: 木材端封:由于木材端部的气干速度较快,所有的木材在 储存或干燥过程中都会发生某种程度的端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