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木材是指已经完成原来使用功能后而被废弃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来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业产出的加工剩余物,运输业及包装业产生的废弃木质材料(如木质托盘、包装箱板、集装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园等地绿化过程中修剪树木产生的枝丫材与灌木,房屋建筑与拆迁产生的废旧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实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废旧门窗、地板、横梁、楼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办公用木制品更新换代所产生的废旧家具(如桌椅、床、书橱、橱柜、木沙发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经过防腐、阻燃处理的废弃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铁路用枕木及输变压电用电杆等。
为利用木材资源,一些发达国家在积极回收木材抛弃物、研究开发木材材料再利用和由木材衍生新材料,并用木材抛弃料制造木质新材料等方面,已 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样板。欧盟国家及美、加、日等国,早在90年代已开展木质废弃物的回收利用。
美国利用旧木重造新屋 在美国,那些废旧木材被称之为“被拯救木材”,它们坚固不变形,身上点点滴滴的缺点——虫眼、木结、裂纹,都被重新打造成 具有震撼美、看起来很有历史凝重感的艺术。美国人爱德华用了20年的时间尝试把废旧木材应用到室内和建筑装饰当中,采用一些风格独特的方法,使原来那 些“丑陋的旧木头重新利用到家中后变得非常的美丽。” 德国有众多企业加入废弃物再生利用加工业 废旧木材在德国被当作重要物资,并通过政府干预与 市场运作相结合来处置废旧物资,取得很大成就。德国先后颁布了《垃圾处理法》、《避免废弃物产生以及废弃物处理法》、《关于容器包装废弃物的政令 》、《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等法律。
我国的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率经统计只有25%,每年大约有1400万吨废旧木材没有得到回收利用,直接资源浪费高达280亿元/年。今年以来,木材原料价 格的大幅度上扬,印发了木材回收利用的再度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