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纪末,冷库一直是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冷库主要用作对食品、乳制品、肉类、水产、禽类、果蔬、饮料、花卉、绿植、茶叶、药品、化工原料、电子仪表仪器、烟草、酒精饮料等半成品及成品的恒温恒湿贮藏。冷库属于制冷设备的一种,其与冰箱相比较制冷面积要大很多,但他们有相通的制冷原理。
间接冷却是由鼓风机将库房内的空气抽吸进空气冷却装置,空气被盘旋于冷却装置内的蒸发管吸热后,再送入库内而降温。空气冷却方式的优点是冷却迅速,库内温度较均匀,同时能将贮藏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带出库外。
冷库的基本要求:
(取自《冷库规程》 第4章 [1] ,公布于2011年第22号国家标准公告 [2] )
冷库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营应采用国家标准GB 28009-2011《冷库规程》。
冷库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
冷库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
冷库应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冷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保障体系,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
冷库建设与施工要求:
(取自《冷库规程》第8章)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设施。
在保温材料施工过程中,应设专职员,严禁明火,严禁与产生火花现象的作业同步施工。
采用聚氨酯现场喷涂保温施工时,应有强制通风措施。
在已完成保温作业的场所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现象的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防护措施。
库房调试降温不能影响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的。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付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