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注册公司,工商局审查越来越严格,金税三期上线后地址和税务问题的审查也变得多了,不仅仅是已经注册了的公司要审查,新注册的也需要严加审查,注册公司有什么要求,小编为各位创业老板整理以下几点:
1、要有实际经营地址
注册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供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挂靠地址前海的公司必须有租赁凭证才能申请地址托管。所以在注册公司地址是越来越严格了,必须要相关的证明才能进行登记注册。
2、网上办理需要有U盾签名
在17年的10月份,16号之后,如果外地的想要注册的公司,那只能使用银行的U盾进行网上办理,其他省份的银行U盾不能用了,也就是说,在网上办理注册公司,只能使用的U盾了。
3、个人独资已经不能注册成有限公司了
在2017年前一个自然人全股的注册公司的,公司名称形式为+字号+行业+有限公司,现在如果是一个自然人占注册公司的,公司名称形式为:各省市区域+字号+行业+(中心、经营部、工作室、厂等),想要注册成有限公司的,建议少有两个股东,这两个股东中其中一个可以是自然人,一个可以是以企业法人为股东,或者两个都是自然人。
4、注册资本(可认缴)
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公司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要求,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二人以上注册资本规定为3万元人民币。特殊行业需符合行业注册资本要求,注册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必须符合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注册资本可认缴,不用实缴。
5、银行开户
注册好公司之后,银行开户需要地址证明材料,还需要要法人到现场。
公司注册下来之后应该要注意的问题
1、公司刚注册下来管公司有无业务有没有开发票都需要按时做账报税。这是法律规定的,公司也需要做账报税。
2、需要交社保时可以去开通社保账户。
3、为公司消费支出都需开发票,排头写公司名称,税号才可以拿去公司财务做账抵税。
注册公司公司类型您了解多少呢?天津公司注册小编带您详细的了解一下。
一、出资人不同
个体工商户可以由一位自然人成立,也可以以家庭为单位成立。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出资人只能为一位自然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由以为法人投资成立。
二、责任承担范围不同
个体户在面临自身的责任承担是主要是承担无限清偿的责任,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的责任承担不是以其投入运营的资金为限,而是以自身全部的财产为责任。以家庭进行经营的,那么就需要以家庭财产江南西责任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也是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企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
一人注册公司该选择哪种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与前两者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以其投资为准,也就是注册公司时的公司注册资金。
三、税制有区别
在面对这三种企业的税种征收上,相对来说,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管控要轻松的许多,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会严格的许多,并且前两者相对来说,在记账方面的要求也是要低不少的,并且在税款征收上还可以采用额定征收的方式。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不仅有限责任公司记账要符合一定的要求,还只能采用查账征收。
四、征收税种有区别
对于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来说,在税种方面是不需要缴纳企业的所得税,只需在个人分红所得时候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所得的时候,不仅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还需要缴纳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总体而言税费就要高一些。
天津公司注册增资常见的类型包括什么嗯?关于这个问题天津公司注册小编带您详细的了解一下。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子公司与分公司异同点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关于这个问题天津公司注册小编带您详细的了解一下。
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