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建筑类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资质的代办年审及升级,及安 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咨询服务。我们公司提供专业的企业管理,资质服务外还为企业前期策划提供有利的建议,力求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使企业得到长足的发展。期待与各位业界新老客户携手共进,共创辉煌。
申请材料 温馨提示:申请材料所涉及的证件、票据需要提交原件查验,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到本网查阅、下载相关表格、要求和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变更申请表、延期申请表均用A4型纸打印,一式三份。 其余资料应统一制作为电子文档并刻录光盘,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电子文档制作格式要求见附件。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 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生产条件的,颁发安 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 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