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情不可避免:一是死亡,二是税收。”虽然税收不可避免,但我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减少缴纳税款
案例1:
合伙制vs有限责任制,税收负担率相差27%!
王某和两位朋友打算合开一家花店,预计年盈利180000元,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花店面临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的选择。那么,从减少税收的角度来看,哪种方式更佳呢?
合伙制形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每人应税所得=[(180000+ 1600×12×3)÷3人- 1600×12]=60000
每人应纳税额=60000×35%-6750=14250
3位合伙人共应纳税额=14250×3=42750
税收负担率=42750 ÷180000=23.75%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税额=[(18000+(1600-800)×12×3)×33%]=68904
税后净利润=180000-68904=111096
每位合伙人应纳个人所得税=111096÷3×20% =7406.4
3位合伙人共应纳个人所得税=7406.4×3=22219.2
共计所得税数额=68904+22219.2=91123.2
税收负担率=91123.2÷180000=5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