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型双梁单小车吊钩门式起重机适用于露天料场进行一般的装卸及起重运输工作。本产品广泛应用于普通重物的装卸与搬运,多用于露天仓库及铁路沿线。起重机有桥架、大车运行机构、小车、电器设备等组成。桥架采用箱型双梁焊接结构,大车运行机构采用分别驱动,全部机构均在操纵室操纵。本厂设计、制造的门式起重机,除A型外、还有L型、C型、U型有关技术参数也均可按用户要求确定。
钢丝绳的使用:钢丝绳绳端固定要牢固,要经常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和断丝情况,保持绳面清洁,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掌握报废条件,使用钢丝绳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有一股破断时
2、表面钢丝磨损达40%时
3、受过死角拧扭,部分受压变形
4、钢丝表面完好,在一个捻距内其断丝根数超过22根时
本起重机由门架、大车运行机构、小车、电器设备等组成。本系统起重机正常使用的环境应在一25℃~+40℃范围内,24小时内的平均温度不得超过十35℃。其它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不得超过2000米,超过1000米的应对电动机容量进行校核。本机由桥架、大车运行机构、小车、电气设备等部分组成。全部机构均在操纵室内操纵。本机带有防雨设备。
电动葫芦的使用要求
1)操作者应身体健康,年满18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要求,并熟悉本说明书的内容要求。
2)严禁在不允许的环境中使用,如有爆炸性、腐蚀性等有害气体、粉尘浓度较大、湿度较大、环境温度超过规定范围、昏暗看不清等场所。
3)严禁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体(如埋设物)和拖拉重物。斜拉起吊重物时,不允许钢丝绳超出卷筒螺纹槽±3.50。
4)电动葫芦有影响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脱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等)严禁使用。
5)不允许起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的重物,起吊重物前,棱角与钢丝绳
之间要加衬垫。
门架采用箱形单梁结构,大车运行机构可采用两轮驱动和四轮驱动,起重机导电形式分为电缆卷统和供电滑触线,还可配置多种专用吊具进行特殊作业。 由于各种环境、工况不同、门式起重机的工艺要求也各不相同,用户订货时刻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各种不同规格的起重量、跨度、起升高度、悬臂伸出长度等技术规格。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适用露天仓库、料场、铁路货站、港口码头等装卸搬运。还可以配以多种专用钩具进行多种特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