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后的名称等注册事项变更,应遵循必要的程序进行处理,具体需要提交工商注册部门的资料如下: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应准确填制,不得根据自我理解予以处理,稍有差错,这些表格一遍一遍的重复处理,将是很麻烦的B、企业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并有参与人签名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D、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E、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以上资料属于有关公司名字变更的大概现场提交信息。
1、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企业在公司注册时需准备3-5个的名称,以防名称重名,这样可以有多个选择,节省时间。
2、刻章
去公安指定的机构办理公司注册刻章事项,一般来说需要刻法人章、公章、财务章。
3、办理营业执照
刻好章后,准备材料到工商局拿号办理营业执照或在网上提前预约取号 (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拿着受理单去工商局窗口领取公司注册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以及内资情况登记表。
4、办理代码证
准备办理公司注册代码证需要的材料,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个工作日)
5、办理税务登记证
带好已经办好的材料,准备一式两份的材料,一份交给国税一份交给地税,然后去税务局窗口办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证 (当场办理)
6、办理开户许可证
后带上所有的证件原来以及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开立公司注册基本户,人行批下来要少5个工作日。
经营范围除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持股情况外,还会影响设立速度。
对于属于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登记设立必须事先去商务部获得审批,拿到审批文书后才能办理工商登记。 对于不涉及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在商务部进行备案管理。参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不涉及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在商务部进行备案管理。参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外资公司的注册要求:
1、外资公司注册名称和内资一样,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3、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注册公司代理用“(中国)”字样。
4、外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