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股权变更适用公司法关于股权变更的规定,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迁出登记的工作流程。
一是申请人凭外地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迁移登记调档函》到拟迁入地注册登记窗口办理。
二是注册登记窗口对于符合迁出条件的企业需当场予以受理,并在综合业务系统完成迁出登记审核,向申请人出具《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
三是注册登记窗口在完成企业电子档案迁移后,及时通知档案室整理迁移企业的纸质档案并按照《企业迁移登记调档函》指定的地址邮寄档案。
四是拟迁出企业在注册登记窗口新产生的未扫描归档的纸质档案应及时移送档案室,不受内部移送档案时限规定。迁出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
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地址迁移的办理流程:
1. 企业迁址(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申请人应向迁入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
2. 提供迁入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3. 申请人凭迁入函到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4. 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
5. 申请人凭《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