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发展进程逐渐加快,这就要求我们对旧的建筑物进行拆除,新的建筑物会取而代之。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为确保未拆除部分建筑物的稳定,应根据结构特点,有的部位应先进行加固,再继续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把有倒塌危险的构筑物,用支柱、支撑、绳索等临时加固。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后方可施工。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进入施工现场,首先拆除与拆除物相连的管道、设备、电气、照明设施。拆除建筑物内的门窗及其他附属结构,拆除建筑物全部腾空,拆除物及时外运,堆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区域。在建筑物内设置临时消防立管,每层设置截门,实现拆除工作湿法作业,控制施工扬尘,砂石飞溅。建筑物内各项构件解体后,用手推车运至外用电上,由外用电梯运至施工现场内,人工装车,自卸汽车外运到场外的垃圾堆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