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有特殊性,标准工作也有其特殊性,标准的范围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原料标准、产品标准、建设标准(或规范)、检测标准、环境标准,其中产品标准一部分参照原生冶金的标准,另一部分需要制订,特别是中间产品,如中间合金锭、金属粉和一些特殊的产品。
废有色金属 各种有色金属切头、屑末、边角料; 各种机械设备中的废有色金属零部件(含合金零件); 各种废有色金属材料:废丝、废管、废棒、废带等; 废电器、废电缆、废电线、各种废铜漆包线、废导电板、废铅电瓶等; 废滑动轴承、废轴瓦、废轴衬; 废弹壳、废飞机铝、废汽车水箱、废铅管、废铅字、废铅板、废锡基合金、废有色金属器皿等。
废合金钢 各种牌号合金和合金钢的切头、边角料、屑末; 机械设备中的废合金钢零件; 发动机中的废合金零件; 各种废刀具:废铣刀、废拉刀、废插齿刀、废滚齿刀、废绞刀、废丝锥、废板牙、废钻头、废模具; 废滚动轴承、废弹簧、废不锈钢容器、废硬质合金等。
报废的农田水利设施和农业机械:废拖拉机、废收割机等; 报废的各种输电器材和设备; 报废的各种机动车辆、船舶及其零件; 报废或退役的各种武器装备; 废钢丝绳、废钢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