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有特殊性,标准工作也有其特殊性,标准的范围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原料标准、产品标准、建设标准(或规范)、检测标准、环境标准,其中产品标准一部分参照原生冶金的标准,另一部分需要制订,特别是中间产品,如中间合金锭、金属粉和一些特殊的产品。
废喷丝头、废贵金属坩埚、废贵金属器皿、废贵金属电极、废贵金属触点等; 含贵金属的工业废渣:玻璃纤维工业的废耐火砖(拉丝模废衬砖)、硝酸工业的转化炉灰尘,电解阳极泥,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灰泥等; 工艺美术及贵金属加工厂产生的贵重金属屑末、废饰线、烫金衬纸、贵金属边角料等;
废稀贵金属 含金、银的废液:渡金废液、镀银废液、废定影液、废腐蚀液等; 镀金、镀银的废电子元件、废器皿、废钟表件,金银电镀的废夹具、残极; 废感光乳剂、废胶片、废相纸、废X光片等;
报废的农田水利设施和农业机械:废拖拉机、废收割机等; 报废的各种输电器材和设备; 报废的各种机动车辆、船舶及其零件; 报废或退役的各种武器装备; 废钢丝绳、废钢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