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从7月15日到7月31日。要求各生态环境分局组织辖区钢铁行业开展自测,对一氧化碳排放来源、产生环节、排放特点、排放强度进行全流程调查,建立一氧化碳排放源清单,制定企业一氧化碳“一厂一策”治理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从8月1日到10月31日。选定晋南钢铁集团作为试点,先行先试,率先启动一氧化碳治理工作,为全市打造样板,治理成功后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全市钢铁企业明确治理任务,明确完成期限,启动治理,在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第三阶段为效果评估阶段,从11月1日到12月31日。在钢铁企业自行验收的基础上,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邀请行业领域、环保领域专家成立评估组,对完成治理的钢铁企业开展效果评估,确保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