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工民建安装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测量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暖通工程师、工程师、岩石工程工程师、土岩方工程师、工程测量工程师、市政工程工程师。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从事建筑设计、科研或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3、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五项二级以上工程;
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 建筑设计(知识); 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与设备; 建筑材料与构造; 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 场地设计(作图)。 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 建筑设计(作图);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 建筑结构与设备;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2、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