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次使用的配件不属于“垃圾”
刚才讲了这么多,其实某些情况下,汽车上的配件也不完全是垃圾。2019年6月1号实施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有提到两点。
五大总成件能够 再次出售
便是五大总成件具有再制造条件的,也就是发动机、变速箱、车架、方向机、前后桥这种,能够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循环利用。
符合标准的零部件,可作为拆车件销售
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话,能够 继续使用,就可以出售,但应该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简而言之便是把配件当作拆车件进行销售。
车身的外观钣金件、电动座椅、CD机、仪表等,也能够进入汽车配件市场来进行销售的。所以说,可重复使用的配件就不叫垃圾,我们更愿意把它称作是“商品”或是叫做“二手货”。
机动车报废方法:
联系正规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的企业,咨询车辆报废相关事宜,如果车已经不能行驶,可进一步咨询是否有拖车服务。现在正规的机动车报废企业,都有一整套完善的报废流程,从拖车、核对车辆信息、办理相关手续、拆解等都有专人负责,对车主来说,比较方便。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3)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