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的概念
领事认&证(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称“使领馆认&证”。从广义上来说,领事认&证是指由外交、领事机构正明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上zui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从而使该文件具有境处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出口企业所提供的涉外商业单据和文件,要求经该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方可在进口时办 理通关结汇手续。
领事认&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通过领事认&证正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从而向境外机构起一种正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境外的使用效力。
(2)通过领事认&证,可以使被认&证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贸易主管部门、、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确保出口贸易各项程序(如报盘、申请进口许可、出口结汇)的顺利进行。
但是,由于领事认&证并没有确认和证实单据文件上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所以进口国相关机构仍然可以对单据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以确认能否被进口国所接受。如果经进口国审核,单据文件内容不真实,尽管该单据文件经过领事认&证,仍可能被拒绝接受。
(3)通过领事认&证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使馆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统计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如禁止或进口、反倾销等)。而且通过领事认&证可以防止商人的诈、弄虚作假和逃税行为。
(4)由于领事认&证费用较高,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也可以达到变相进口的目的。同时,通过领事认&证收取认&证费用,也可以增加使领馆的收入。
特别注意事项:
近期,以下国家使馆认&证,需先通过电话或QQ咨询并进行预先审核,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材料:伊朗、印度、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卡塔尔、科威特、约旦、黎巴嫩、利比亚、叙利亚、巴基斯坦、玻利维亚、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