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排烟是利用建筑物的外窗、阳台、凹廊或专用排烟口、竖井等将烟气排出或稀释烟气的浓度。在高层建筑中除建筑物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消防电梯间的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 m 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3 m 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开启外窗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 m 3、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的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 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6、 不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的进风口开口有效面积应≥ 1m 进风道断面≥2m 排烟口开口有效面积应≥4m 排烟竖井断面≥6m 7、 不靠外墙的合用前室的进风口开口有效面积应≥1.5m 进风道断面≥3m 排烟口开口有效面积应≥6m 排烟竖井断面≥9m
防排烟系统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可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两种。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可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等两种 1)对于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 2、面积超过1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建筑物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2)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自然排烟应设于房间的上方,宜设在距顶棚或顶板下800mm以内,其间距以排烟口的下边缘计。自然进风应设于房间的下方,设于房间净高的1/2以下。其间距以进风口的上边缘计。内走道和房间的自然排烟口,至该防烟分区远点应在30m以内。自然排烟窗、排烟口中、送风口应设开启方便、灵活的装置。
食油加热过高(冒烟)可产生有害的致癌物质。尤其是油炸食品时,满厨房油烟,危害极大。 厨房内不仅油烟可致癌,而且反复加热的油(炸食品用油)也含致癌物质。有的家庭主妇为了节省点油,炸鱼用过的油反复使用也不弃掉,殊不知这里面含有很多致癌物质(3,4苯并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