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经营问题,作为公司法人,显示为被执行人。是不是以后就不能坐高铁,限制消费了呢?
其实,这里就要区分两个: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
①被执行人:
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但只要主动履行还款,便不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②失信执行人:
而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不履行还款,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对于经营不善的公司,在解除外债后,要注销公司,包括税务,工商等。以免以后对公司法人,股东,再创业或是工作,出行,消费等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