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主要是用来指示店铺的名称和记号,可称为店标(店铺的名称);招牌在法律上定义为商号(TRADE NAME)商号由文字和图案等构成。招牌不等同于其它任何形式发布.张贴的广告内容和广告;招牌可有竖招、横招或是在门前牌坊上横题字号,或在屋檐下悬置巨匾,或将字横向镶于建筑物上;坐标是设置在店铺门前柜台上的招牌,明代以前坐地式招牌较为常见;墙招是店墙上书写本店的经营范围和类别。
招牌的形式和设置方式比较固定,但其中题写的文字词语却变化多端。为了竞争的需要,店主制作十数字甚至数十字的字招也是有的。北京德爱堂药铺曾竖起一冲天招牌,就题写德爱堂沈家七代小儿珍丹只此一家别无二处共21字。很多店主邀请名人题匾,借以抬高店铺的身价。也有在店铺匾联上做文章,如采用我国传统的对联形式:未完先投宿 鸡鸣早看天(旅店);生意如春草 财源似水泉(商店)。明清时酒店多用对联,如九江浔阳楼就用世间无此酒 天下有名楼的对联。还有用数字作为字号,如六必居、双合盛等。还有在店门前悬挂楹招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