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制企业
1、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可由1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来设立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限额3万人民币;
(3)公司股东共同定制公司章程;
(4)公司要有名称,成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公司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如果是生产行业要有股东的生产厂房。
2、股东有限公司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投资人,其中必须要有一半股东人要在中国境内有住址。
(2)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该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的相应职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实体股本总资产。
(4)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的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限额必须要比上面的资金额高,由国家相关政府机关监管。
二、非公司制企业
1、非公司企业法入: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给授予的企业经营的管理财产或者企业里面所有的财产,并能以其财产负担起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从业相适应的人员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能少于3万元人民币,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改变规定的经营范围。
2、个人独资企业:
(1)投资人为一个人
(2)确定公司的名称(需要核名)
(3)有投资人的申报出资,没有限额的基本要求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3、合伙企业
(1)有两个以上的投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有各出资合伙人缴纳的资金,没有限额的基本要求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必须成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4、个体商户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没有限额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