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国际贸易中,used machine可通指用过的设备,是国外二手交易市场的主体设备。另外,Used equipment(UE)可以用来做二手设备的统称。 而在我国,较早对于二手设备的定义出现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12月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7号)中,根据此文件中的规定,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2)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 (3)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 (4)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5)大型二手成套设备。